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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,还是不签?这是一个问题

2003-05-23 8:56 管理员

文书锋

    200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正进入关键阶段,虽然还不断有用人单位到校园招聘,但数量已经明显减少,双向选择的需方选择高峰阶段逐渐过去,多数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已经进入后期,开始向中意的毕业生发送接收函并等待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了。

    为了表述的方便,我们不妨将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划分为三个阶段,在毕业生就业已经进入“买方市场”的今天,第一个阶段可称为供方推销阶段;第二个阶段则是需方选择阶段,在这个阶段,主要是由用人单位考核毕业生;第三个阶段则是供方抉择阶段,对于拿到了接收函的毕业生而言,双向选择的决定权又回到自己手中。

    进入供方抉择阶段的毕业生与处在供方推销阶段时相比,心态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。此时,他们有了难得的“主动权”,需要做的只是一个决定:签,还是不签?签这家,还是签别家?由于对第一份工作重要性的过分关注,毕业生中出现了几种不良的心态。

    第一种是观望心态。有些毕业生其实已经有了合适的单位,但就是下不了签约的决心,总担心错过后面更好的单位,这是过分夸大了机会成本。有些毕业生在几家单位之间权衡不定:收入高的不在北京,离家近的是个民企,专业对口的机制又不好———没有一家单位能让人样样称心。

    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,其实是因为有些毕业生一直没有搞清楚自己最看重什么,更确切地说是因为他没有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。更有甚者,有一些毕业生至今仍没有见过几家单位,其原因并不完全是专业差或者是单位少,而是他把自己的择业意向限定得过于狭窄———单位不在北京的不行,月薪少于几千的不见,社会地位低的不干———在需方选择高峰阶段逐渐过去的时候,仍然不及时调整自己的择业意向,一心盼着理想单位从天而降。

    第二种是攀比心态。有的毕业生看到别的同学签了好单位,往往因为心理不平衡而给自己定下一个更高的求职标准,这种脱离自身条件、不顾个人兴趣与特长、一味盲目攀比的做法,最终只会害了自己。也有的毕业生明明有了就业意向,或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,但由于感觉自己的单位不如别人而不愿意告诉别人,这种心态不利于其心理的健康成长,也可能会影响同学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第三种是嫉妒心态,这是危害性最大的一种心态。有的同学好不容易与用人单位达成了意向,却又莫名其妙地被单位拒绝了,经过多方了解才发现是被别的同学在背后使了坏,向用人单位编造了种种对其不利的谣言。这种例子近几年屡见不鲜,以至相当多的同学成功签约后宁可保密。

    第四种是投机心态。毕业生多方比较选择,寻求理想工作,本身是无可厚非的,但是,也应把握好“度”。比如,有的毕业生向几家单位都许诺,即使其中有的单位他绝对不可能去,他也要言之凿凿地表示“自己一定会去”,但当单位催他签约时,他又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。投机心态的另一种表现是“大不了违约”。违约本身是毕业生的一项权利,但有的毕业生很不看重签约的严肃性。因为喜欢的单位还没出现,为了保底,对不喜欢的单位也要先签下来,随时准备违约。其实签约的目的是双方信用的表达和确认,尽量保证各自对对方的承诺,而不应被任何一方利用,以为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心安理得。因为违约金并不能弥补对方的损失,同时,违约也会损害毕业生个人和学校的信用美誉度。

    在就业已经进入尾声的时候,也正是双向选择最关键的时期,毕业生更应该保持平和的心态。要精挑细选,但不要被乱花迷眼;要慎重抉择,但切莫坐失良机。单位不一定最好,但一定要适合你自己。  

 
摘自: 《中国青年报》 (2003年5月21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