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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消费消受不起

2003-08-25 15:39 管理员

    笔者曾经看过一篇文章,它把上世纪30年代中国大学学费与现在做了一番对比,结论非常惊人。

  一代名伶阮玲玉曾经在《神女》中扮演一位名叫阮嫂的妓女,阮嫂是一位命运悲惨的妓女,又是一位伟大的母亲。她用卖身所得供儿子上学,儿子在学校里受到歧视,虽然校长竭力保护,但阮嫂的儿子最后还是被学校开除,校董们认为,一个妓女的儿子会影响学校声誉。《神女》以悲剧告终,愤怒的阮嫂失手杀死了流氓,被判入狱12年,校长把阮嫂的儿子送入孤儿院并承诺负担他的教育费用。

  现在毕竟有九年义务教育,阮嫂那样的悲剧似乎很难发生。但上大学就不好说,大学不是义务教育,大学学费贵又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,卖身求学的现象就难免出现。不过时代不同,卖身的不再是像阮嫂那样的伟大母亲,而是孩子们自己,花样也不断翻新。

  2001年,一位大学毕业生为找工作给媒体写信愿意嫁一位成功人士;2002年,一位渭南女考生为筹学费将自己许配:“凡愿意供我上完大学且经济宽裕者,年龄不限,地区不限……”;2003年,某电视台报道又有一个少女站出来以征婚形式来筹措自己的学费。

  与当年大学相比,现在中国的大学简直就是抢钱机构。先看学费,当时的大学主要分三类:国立、私立和教会大学,按1932年修订的《国立北京大学入学考试简章》第14条明文规定:北京大学学费每年银圆20元,分两期交纳。又,体育费每学期银圆1元。也就是说,北大学生每年交费共22块银圆,清华也差不多;像南开这样的私立大学学费和宿费是每年60银圆,平均下来在90银圆左右;教会大学方面1934年修订的《燕京大学本科教务通则》规定,学费为每年162银圆。

  从家长在学费方面的投入看,30年代初一个典型的工人4口之家,年平均生活费为454银圆,要供一个孩子上大学,如北大、清华、交大或免费的师范院校是没有问题的,学费占平民百姓家庭生活费的份额大约5%-10%,或相当于一个工人一两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
  再看当年大学毕业后的收入,30年代大学毕业生的起点月薪一般为50银圆;待遇高的可以拿到80银圆,像教师、工程师、记者、编辑等月薪在100-200银圆之间,如此看来回报还是相当高的。

  与70年前相比,现在国立大学如清华北大的学费是多少呢?正好笔者手边有篇报道,北京一对双胞胎姐妹考上北大清华,考上清华的刘莹莹每年学杂费是6900元,而考上北大的刘培英则至少每年需要8500元。根据“十五计划”,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将达到666元,人均年收入将达到8000元,也就是说,刘家就算提前达到“十五计划”的目标,她们的学费也差不多要花掉人均收入的100%!用离谱来形容已经不够,简直就是恐怖。




 
转自(北大新闻网)摘自: 财经时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