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 在您每月领取工资时,如应发工资项目与加发项目(加发一到加发三)有所变动,请您与您所在单位的人事干事咨询查询,扣款项目如有变动,除扣公积金、所得税、扣工资项目与财务处联系外,其余扣款项目的变动请与所扣款项目的相关部门咨询查询。
2003.11.03发布者:高芳 源作者:郑杰